特别提醒:墨西哥过境签证政策发生变动
自2008年11月1日起,从墨西哥境内各国际机场过境赴第三国的外国旅客,如航班衔接在同一个机场内且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无需办理过境签证;如在墨境内的转机需转换机场,则无论是否在24小时内,均须办理墨过境签证,否则墨方将不予过境。
此变化将影响乘坐墨航(AEROMEXICO)的上海-蒂华纳-墨西哥城直航航班或东京-蒂华纳-墨西哥城航班,经墨西哥城转机赴中南美洲和加勒比等国家的持公务普通和普通护照的中国旅客。由于蒂华纳至墨西哥城段被视为国内航班,故需在蒂华纳办理入境手续,再继续旅行。凡选择此路线中转的持公务普通和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需提前在墨驻华使馆或总领馆办妥过境签证,否则会被拒绝入境而影响后面的行程。
(驻墨西哥使馆领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