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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墨西哥互免短期签证

  2008年9月19日,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墨西哥合众国政府互免签证协议》。该协议于2008年10月19日生效。协议生效后,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和墨西哥合众国普通护照、且非为任何受雇或从事专业的人员,可免办签证入境,逗留最多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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