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中国签证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墨西哥使馆受理墨西哥公民以及在墨西哥有长期居留的其他国家公民赴华签证。但居住于下加利福尼亚州、南下加利福尼亚州、索诺拉州、奇瓦瓦州的上述人员应前往中国驻蒂华纳总领事馆申请赴华签证。 本馆领事有权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颁发签证的种类、入境次数、有效期及停留期限,并无须说明理由。领事收下您的签证申请材料,并不必然表明会颁发签证。 特别提示: 1.根据双边协议,持墨西哥外交、官员护照赴华者,免办签证。 2.具有双重国籍的墨西哥公民申办中国签证请使用墨西哥护照。 3.根据双边协议,持墨西哥护照90天以内短期赴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者,免办签证。 4.办理签证通常需要4个工作日(一周),例如,星期一受理的签证申请,星期五凭取证通知单领取签证。 5.对提供虚假信息、未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者,以及领事认为有必要时,使馆有权拒绝其签证申请。 一、签证简介 中国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发给外国公民入、出或过境中国的许可证明。中国签证机关根据外国人的身份、赴华目的,颁发相应的签证。主要包括: L签证:发给去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F签证:发给应邀去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Z签证:发给去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任家属。 X签证:发给去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J-1签证:发给去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 J-2签证:发给临时去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C签证:发给定期往来与中国与墨西哥的直航航班的航运人员 二、申请签证基本要求 申请赴华签证,可以本人到本馆领事部办理,也可以委托旅行社或亲属等本人信赖的人代办。 无论办理何种签证,均须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一)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有2张对开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二)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国签证申请表1张,加贴1张本人近期2吋正面免冠护照照片。(签证申请表可在使馆领事部领取,或点击此处下载) (三)在墨西哥有长期居留的其他国家公民,还须提供有效的墨西哥签证、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赴华目的不同而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旅游或探亲签证(“L”签证) 赴华旅游: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赴华往返机票复印件。 赴华探亲: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在华亲属的邀请信及其在华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二)商务签证(“F”签证) 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中方有关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签证通知表原件。 中方有关授权单位系指中方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办公室、商务厅、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可的单位和部门。 (三)出席会议或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和体育比赛签证(“F”签证) 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中方有关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墨方有关单位介绍信。 中方有关授权单位系指中方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办公室、商务厅,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可的单位和部门。 (四)学习签证(“X”签证) 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学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即JW201或JW202表原件 3.墨西哥公立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点击此处下载体检表) 4.申请者毕业学校或本人的介绍信 特别提示:“X”签证持有人入境后30日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五)任职或就业签证(“Z”签证)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中国被授权单位签发的签证通知表原件 2.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确认件”原件和复印件 3.墨方有关单位介绍信 4.墨西哥公立医院的体检证明和复印件(点击此处下载体检表) 注:“Z”签证持有人入境后30日内,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六)过境签证(“G”签证) 1.已办好的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2.确认的联程机票原件和复印件 (七)记者签证(“J”签证) 墨西哥记者赴华常驻或临时执行采访任务,请认真阅读《外国记者赴华短期采访或常驻手续须知》并与我馆新闻专员联系。备齐所需材料后来我馆领事部办理签证。 新闻专员联系电话:0052-55-56160609转106 传真:0052-55-56160460 (八)乘务签证(“C”签证)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 1.双边协议和中方有关规定中提及的所需文件 2.申请人的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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